法润佛山 十年相伴

十年间,佛山以法治护航城市高质量发展。图为佛山城市鸟瞰。廖明璨 摄
十年前的5月28日,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,佛山等九市成为全省首批拥有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之一。
十年间,佛山坚持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,以“敢饮头啖汤”的精神,构建起“党委领导、人大主导、政府依托、各方参与”的立法工作格局,累计制定地方性法规18部、修正地方性法规4部、制定政府规章22部,立法数量与质量稳居全省前列,为城市进阶、社会治理现代化、产业转型升级、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。
行稳方能致远。如今的佛山,已探索出一条立法与改革同频、法治与发展共振的实践路径,为全国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极具地方特色的“佛山样本”,书写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生动篇章。
法治建设蹄疾步稳,佛山的密码是什么?
半年通过“首法”
法治护航城市发展
近期颁布的《佛山市养老服务条例》将于7月1日起施行。这意味着,作为佛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,佛山市养老服务事业迈入了法治化、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。
看着最近出台的一部部法规,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委员、市人大代表、市律师协会荣誉会长钟坚感到满满的成就感、自信心,还有一点“小骄傲”。
改革开放以来,佛山经济社会迅速发展,不论是城市规模还是经济总量都迅速跻身全国前列。高速发展的同时,也给城市管理、历史文化、环境保护等带来一系列的新型治理真空,亟须法治规范,亦需法治手段倒逼改革。
于是佛山早早筹备,积极争取地方立法权。十年前,佛山成为全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,踏出当地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。钟坚不仅直接参与,更是一步步见证了佛山立法工作的发展。
“立法权佛山盼了很久,我到现在还记得当时的心情,既激动兴奋又对未来的法治建设充满期待。”钟坚说,“首法”出台的那一刻,我们都希望未来可以大展拳脚。
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、法制委员会委员、市律师协会荣誉会长张晓峰也有同感,“此前缺乏立法权,地方改革受制于上位法的滞后性,难以因地制宜解决实际问题。拥有立法权,使得我们最急迫的现实问题有了解决方法。”
取得立法权后,佛山市人大常委会、市司法局等都以高涨热情积极投身于立法工作,相关人员的办公桌上堆满了各部门提交的立法需求,从环境治理到文化传承,从民生关切到基层治理……个个都是难啃的硬骨头。
《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是佛山拿到立法权后的“首法”。2015年12月18日,在获得立法权仅半年时间,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就三审通过了《条例》,这也是全省9个新获地方立法权城市的首部地方法。
“当时我们非常重视,《条例》的每个标点符号、用词都反复讨论,甚至为了一些细节争论许久。”钟坚说。
聚焦历史文化保护,这部“首法”通过立法划定历史建筑核心保护范围、编制保护图则等,有效遏制了破坏行为,更重要的是填补了上位法的空白。《条例》实施后,佛山全市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得到了有效保护,推动了文化传承与城市发展的平衡。
“首法”只是一个开端。“仔细观察可以发现,我们的立法工作一直在变,现在更注重小切口、更关心民生热点、更突出地方特色,每部法规都有浓浓的‘佛山味’。”钟坚说。
其后10年,佛山共计出台40部法规规章,为佛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围绕中心服务大局
突破性立法巩固改革成果
立法不是文字游戏,而是解决问题的“手术刀”。
佛山的立法史,就是一部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持续与时代发展、城市升级、人民关切同频共振的奋斗史。
获得立法权的最初几年,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、环境保护、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,《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》《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》等法规规章相继出台,不仅填补了上位法空白,也初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立法体系。
例如,针对工业城市环保痛点,《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》通过严控“黑烟车”,助力空气质量改善;针对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等问题,《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》适时出炉,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。
“佛山立法工作一直主动对接、积极融入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。近年来,我们加强重点领域、新兴领域立法,通过立法推动改革,努力解决阻碍佛山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各种体制机制问题,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。”佛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。
每一部立法都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,直击当下城市发展痛点、难点和堵点。当城市不断进阶,佛山立法的脚步也延伸到更加深入的领域。
佛山是制造业大市,也是国内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之一。近几年,随着佛山打造一流营商环境,持续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,积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,立法工作也重点聚焦于此,成为城市发展的坚强后盾。
围绕优化营商环境,2022年,全国首部服务市场主体的地方性法规《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》颁布实施,有力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,助力制造业转型升级。
数据看起来更加直观,截至目前,佛山全市经营主体约171万户。有媒体统计,佛山每6个人中就有1个是“老板”,市场活力之足可见一斑。
类似突破性立法还在继续,渐渐成为常态。
2023年,全国首部城市轨道交通协同立法法规《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》颁布实施,这不仅是广佛同城化以来首个具有实际意义的立法项目,还为粤港澳大湾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鲜活经验。
2024年,《佛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》出台,这是立法法修改以来,全省首部基层治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,从制度层面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创新,整合化解纠纷资源,促进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。
十年来,佛山的地方立法工作经历了从“填补空白”到“精准施策”的转变,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、回应发展需求的立法体系,巩固了地方改革成果。
构建民主立法新机制
法治软实力铸就发展硬支撑
人民有所呼,立法有所应。十年立法路,佛山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践行在每一部法规之中。
“立法为民,每一次立法我们都会听取、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,最广泛地凝聚社会共识。”钟坚说
“一点一库一平台”就成了民意民智汇集以及普法工作的好地方。
“一点”即基层立法联系点。2018年起,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把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到镇街、村居一级,将立法的神经网络直接延伸到老百姓家门口。基层立法联系点立足“意见征集”和“立法宣传”两个基点,依托其在地域、行业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的优势,听取最一线、最基层、最鲜活、最真实的立法意见。
如今,11个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和27个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各具特色,遍布佛山市各区,包含镇街、社区、司法、图书馆、村居、协会商会等不同类型,连点成线、一点多能。
“一库”即立法咨询专家库。为充分发挥社会各领域专家学者在地方立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,进一步保障科学民主立法,佛山将来自多个领域的专家纳入立法咨询专家库,能最大程度发挥法学专家、律师、行业技术骨干等专业人才的优势。
“一平台”即立法工作微平台。该平台整合立法项目征集、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求、立法工作动态发布等功能,能够实现信息的高效流通与共享。微平台还可以发布规章文本、政策解读以及佛山在立法、法治建设的工作动态,提升群众参与立法的体验感与获得感。
“一点一库一平台”共同构建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民主立法新机制,多方面、多维度完善民情民意表达渠道和载体,打造出点、面、片联动的佛山民主立法新格局。
除此之外,佛山还积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,在构建科学立法格局、完善依法立法程序、创新民主立法模式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探索,为立法工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。例如,先后制定《佛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》《佛山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》等。
立法后,更重要的是看落实情况。为此,佛山积极实施立法后评估制度,对已出台法规规章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、深入评估。佛山完成对《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》等7部法规、《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办法》等9部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。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坚持民主立法原则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评估过程严谨规范,评估方式灵活多样。
今年,佛山持续深入推进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常态化、长效化、制度化。通过立法后评估,佛山实现对法规规章的动态调整与完善,确保其始终契合城市发展和群众需求。
十年间,佛山用立法实践印证了,法治不是发展的紧箍咒,而是改革的助推器。从“首法”到“善治”,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在全国、全省先行先试,这座制造业大市始终坚持立群众所需之法、立务实管用之法。
站在新起点,佛山的立法工作将开启更高维度的谋划,让法治软实力铸就发展硬支撑,为“再造一个新佛山”贡献法治力量。
撰文:王蓓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