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保时捷司机撞倒摩托车更换车牌被刑拘,律师:构成危险驾驶罪,伪造证据可加重量刑
2025-05-06 21:1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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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日,浙江宁波一名保时捷司机在弯道超车时与摩托车发生碰撞,肇事司机第一时间将车辆原来悬挂的黄色“车牌”更换为蓝色浙B车牌,司机此举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,引发热议。

宁波保时捷司机撞倒摩托车后第一时间下车将黄色“车牌”摘下,换上蓝色车牌。网络截图。
5月6日,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潇湘晨报记者,保时捷司机在弯道超车,弯道属于视线盲区,超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了他人受伤的后果,属于危险驾驶行为,根据《刑法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。保时捷司机可能需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,还需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安装车牌,主观上可能具有伪造证据逃避事故责任的目的,这一行为反映了其主观状态以及恶性程度,属于量刑可以参考的加重情节。而且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没有选择报警或者拨打紧急救助电话,同样可以作为参考从重量刑情节。

5月5日,浙江宁波余姚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:2025年5月2日18时许,我市S206嘉余线(176K+50M)处,周某(男)驾驶未悬挂车牌的轿车在违法超车过程中,与前方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,致摩托车驾驶员何某(男)摔倒受伤。事故发生后,周某拿出随车携带的原车车牌进行粘贴安装。 经医院诊断,何某左手臂桡骨下段骨折。目前,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潇湘晨报记者 钱嘉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