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外资一致!沪股通投资者纳入程序化交易报告范畴
中经实习记者 孙汝祥 记者 夏欣 北京报道
2025年7月11日,上交所正式发布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——沪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》(以下简称“《报告指引》”),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沪股通投资者纳入程序化交易报告范畴。
《报告指引》对沪股通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报告要求与境内投资者整体保持一致,同时兼顾内地与香港市场的实际差异,对部分条款及填报字段进行了适应性调整,并为市场预留了较为充分的准备时间。
报告主体方面,以北向投资者识别码(BCAN码)为基础进行报告。报告路径方面,由北向投资者向香港经纪商报告,再经由香港联交所提供给上交所。报告内容和监管要求方面,和境内整体保持一致。
对未按要求履行报告及变更报告义务、报告信息不完备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主体,上交所可以提请香港联交所协助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。
上交所指出,《报告指引》将于2026年1月12日起正式实施。正式实施后3个月内,存量投资者应当完成报告。
上交所表示,下一步,将在证监会统筹下,进一步加强与香港联交所的跨境监管协作,及时开展培训,做好规则解读,保障《报告指引》平稳落地。
2024年5月15日,证监会正式发布《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(试行)》,对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总体性、框架性制度安排,并授权交易所细化业务规则和具体举措。
2025年4月3日,上交所正式发布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“《实施细则》”),并于7月7日起正式施行。
《实施细则》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为:单账户每秒申报、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到300笔以上,或者单账户全日申报、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到20000笔以上。
同时,《实施细则》从督促相关投资者履行额外报告义务、针对性设置异常交易监管标准、加强交易监管、差异化收费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高频交易监管。
(编辑:夏欣 审核:何莎莎 校对:颜京宁)